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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成长层交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4

尊敬的投资者:

2025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意见》),进一步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设置科创成长层,在促进投融资平衡的基础上更好发挥支持科技创新功能作用。2025年7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以下简称《科创成长层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证券特殊标识(2025年7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等业务规则,进一步细化落实《科创板意见》要求。《科创成长层指引》主要明确了科创成长层的定位、层次调整机制、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要求。

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交易风险除科创板《风险揭示书》已揭示风险事项外,还包括:科创成长层企业上市后收入及盈利改善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企业上市后持续创新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发行定价难度较大从而上市后股价波动的风险,科创成长层的层次调整机制及“新老划断”安排可能导致企业调出科创成长层前后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二级市场炒作及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等,具体详见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

根据监管及我公司要求,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交易,应当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在首次参与《科创成长层指引》发布后新上市的科创成长层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申购、交易前应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请投资者充分知悉和了解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交易风险事项、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等,并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判断,是否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指引》发布前已上市且上市后尚未首次实现盈利的科创板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交易的,无需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

一、投资者申请开通科创板成长层交易权限开通条件:

(一)如投资者尚未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需要先开通科创板交再签署科创板成长层风险揭示书,方可参与科创板成长层股票交易。

个人投资者科创板交易权限办理条件: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3、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应为“积极型”及“激进型”;

4、签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风险揭示书》,完成相关知识水平评估。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通科创板权限、科创成长层权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业务规则规定。

(二)对已在我司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需签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风险揭示书》,方可参与科创板成长层股票交易。

二、已在我司开通科创板权限的投资者可按以下方式申请开通科创板成长层交易权限:

(一)线上办理:自然人投资者可登录我司“申港证券”APP,通过“我的”-“业务办理”-“科创板成长层交易权限”菜单申请办理(70岁以上高龄投资者需临柜办理)。

(二)临柜办理: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可前往我司营业网点申请办理。

三、申港证券提醒您及时登录交易所网站或我司官网,充分了解相关制度安排及交易规则,审慎决定是否参与交易,避免因参与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风险和损失。如您无法承担风险揭示书中所列示的风险事项,请勿开通相应的交易权限。如有疑问请咨询开户营业部或公司客服热线956029。

特此公告。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